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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蔓延
自由,是潜伏在生命最基层的地雷区。
——题记
首先我想说——
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却存在着无数妄图创造自由的愚人,很不幸,我就是其中之一。
自称怪才的蠢才
我一向自称天才,因为天才都有着与常人的不同之处,比如说爱因斯坦,一直到5、6岁才会说话,甚至一度被人认为弱智,但事实却是个怪才。再比如说我,虽说比爱因斯坦早会说话了那么几年,但据说幼年刚学会画画时,出自我画笔的人物都是头上脚下的怪物,一旦把画倒过来,就是一副完整的人像,父母曾认为我的眼睛有问题,看出的事物都是倒着的,但事实又证明了:我的眼睛很正常,我的脑子似乎不大正常。
由此可以说明一个问题:1988年10月11日凌晨1:30,世上又诞生一自恋的怪才。
涂鸦的孩子
拿起笔,一腔热血,一片茫然。
这似乎就成了涂鸦前的必修课。
我总是喜欢称之为涂鸦,而始终不将自己的文字定义为写作,自己只是一个喜好以一支笔与一张纸和文字打交道的热血青年,可能连打交道都谈不上,只不过是微秒摩擦后的余热。
文字的魅力足以令我反常,这点我坚信,因为这一丝就算用力使劲拼命感觉都没感觉的温度竟在我手上熊熊燃烧以它顽强的生命力持久不灭,一反我平日的三分钟热度。文字这门奢侈的艺术,驾驭着我每一根敏感的神经每一个跳动的细胞万劫不复。
毫无疑问,她着实是个天生的表演艺术家,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把人迷的如痴如醉,她的细腻带动着每一份真挚的感情天长地久的轮回。她又是个极具天赋的外交家,她温顺地任人摆布,实际上却美了自己,故事的永垂不朽在于美丽的文字却不在于动人的演绎。
涂鸦的我,可能连个文字的陪衬者都算不上,这,便是文字的高贵附带着卑贱的我。
我的漫画情节
我说过我是一个妄图创造自由的人
,我曾与别的女孩子一样迷恋漫画,崇尚“柏拉图”式爱情,但这只能说明我的不成熟和对虚拟的病态信仰。
曾因在课上看漫画而被老师唾沫轰炸,并没收了漫画书,至今虽下落明确,却无法回归;也曾因父母反对看漫画而半夜打着电筒躲在被窝中偷偷地翻,以至于第二天早晨醒来从镜子中看到国宝(熊猫)。
说白了,喜欢漫画时冲着那些现实生活中挖到地底下都挖不出的帅哥美女,用来填充空虚的内心,弥补侏罗纪的惨白。仅此而已。
彩色心情
我喜欢淡淡的忧郁,那种感觉让我觉得有种小小的伟大,有点傻傻的酷。但摆在我脸上的,大部分的却总是笑,laugh
or smile。莫非只有情绪能决定表情的变化?我曾一度天真的认为:笑,就代表快乐;快乐,就必须笑得很痴癫。真的如此吗?浮华的背后就是颓废,欢笑的背后就是伤悲——这未免太绝对……你认为呢?
可爱的小幽默
记得上学期老师给我的评语中有一句:上课喜欢捣乱,影响班级纪律。
我是个喜欢哗众取宠的家伙,通俗点,有点不正经(冤枉!我是好孩子)
具体的,我一时间真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只是个有时会有点小冲动的孩子,随时随地都可能引爆自己的无厘头机能。
So,请大家随时做好被炸的准备。
永远有多远?
这是我特别想侃的一个话题,原本,我是一个喜欢把forever这个单词挂在嘴边的小女孩。但这个曾被我一度认为“永远”的信念,却被5个字打破:永远有多远?的确,永远能有多远呢?人,无时无刻都在改变着,外形以及内心,变成熟,变老,变俗。拥有现在的永远,也就意味着放弃将来的自由。至少现在的我是如此认为的,但这个想法,同样的,不可能永远。永远——永远在改变,不是么?
永远?能有多远呢?……
以幻想来结尾
我疯狂的神往着自由,却总是无意识的远离那片禁区,我痴心妄想的拼命创造奇迹,追寻自由的踪迹,却越找越远,越近越模糊……以至于自己都不记得什么叫自由了。我想,现在的我很自由——因为这个自由的世界根本不存在真正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