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举行“爱我中华”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金秋十月,硕果累累,让我们歌唱祖国,歌唱未来。
为了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纪念 12 ? 9 ,经学校德育处、团委研究决定,在高一年级举办校歌歌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参赛队伍:高一年级各班,每班人数不少于 45 人,其中一名为指挥;
( 2 )比赛时间:预赛在 11 月 16 日(周三下午 3 、 4 节),决赛暂定 12 月份;
( 3 )比赛场地:艺体馆二楼(音乐教室);
( 4 )参赛要求:
①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各班先分别进行预赛,预赛中的前六名进入决赛,
预赛的参赛曲目为江苏省昆山中学校歌《昆中,我心中不落的彩虹》,
决赛的参赛曲目为昆中校歌和自选曲目两首;
② 各班服装整齐,具体不限;
③ 各班比赛时,队伍整齐,进出场有序;
④ 各班轮流进音乐教室比赛,没轮到的班级在自己教室内自习,保持良好学习气氛。
( 5 )评分标准:( 10 分制)
① 歌曲内容,积极健康(2′)
② 精神饱满,秩序井然(2′)
③ 节奏准确,感情丰富(3′)
④ 指挥到位,配合默契(2′)
⑤ 精心组织,力求创新(1′)
( 6 )奖项设置:
决赛中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决赛中评出最佳指挥奖1个。
希望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共同办好本次活动!
江苏省昆山中学 德育处 、团 委
高一年级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