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自我评估表
A1
B级指标
B2
C级指标
C4
标准分值
5
自评分值
指 标 内 容
提供评估组验收的材料规范(2分)、详实(2分),凡属可操作性项目的材料必须提供原始资料(1分)。
自 我 评 述
认真对照《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方案》组织材料,力争规范,详实,操作方便。
附 件 目 录
1、见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专题网页 2、见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专题材料
备注